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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作者:住建行指委秘书处     日期:2022-09-20   点击数:236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要求,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将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范围

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推荐的成果类型为职业教育类,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申报成果应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或土木建筑大类专业的教学成果,应充分体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教学和产教融合成果,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申报,兼顾区域分布。

二、申报要求及限额

各申报单位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号)精神,对照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申报,拟申报项目须按要求进行公示。每个单位限报1项。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要求。申报成果均应在线填写并提交申报书等成果主要申报材料及支撑材料。主要申报材料包括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样表及填报说明可在系统中查看)、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支撑材料包括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 格式);教学成果如含教材、著作的,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材料(PDF 格式);其他与成果有关的必要支撑材料。主要申报材料、支撑材料、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信息表(附件2)及公示证明电子文档(PDF格式)同时发至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秘书处邮箱。

(二)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根据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2年9月29日前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bwyxjs.emis.edu.cn:7101/mgmt/overt/jxcgjLogin)完成网上填报,系统登录账号请致电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秘书处获取。

(三)遴选推荐。网上申报完成后,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要求组建专家组,对所收到的成果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成果,在分配限额内排序推荐。

通过遴选最终确认推荐的成果,住房城乡建设行指委将于2022年10月15日将推荐意见寄回各成果申报单位或个人。各成果申报单位或个人务必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书、成果报告、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一式两份装入一个牛皮纸档案袋寄(送)达成果第一完成人或完成单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其复核后一并上报教育部。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联系人:温欣、王燕星

010-58934652  15034927543

电子邮箱:283274359@qq.com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信息表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代章)

                      2022年9月19日